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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yprobe8052F单片机仿真开发系统简介 |
▲ 双CPU架构,全开放设计,不占系统资源。
▲ 完全实时仿真,最高速度可达40MHz。
▲ 轻巧实用,可以不使用仿真电缆而直接插入用户目标板,便于现场调试。
▲ 以115200bps通过RS232串口与主机通信。
▲ 支持8X31/32/51/52/54/58及78C31/32/51/52/54/58等芯片。
▲ 28kB仿真存储区,包括64kB程序存储区和64kB数据存储区。
▲ 可按下列属性进行映射:-Overlay(Internal):内部,Target(External):外部。 | |
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bility)--EMC
| 深圳市凌雁电子有限公司 |
我国将实行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亦简称“CCC”或“3C”认证)将于200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将逐渐取代原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CCIB”标志以及原电工产品安全认证“长城”标志,愿进口商品的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同时废止。
我国于2001年12月,国家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涉及人类的安全和健康、动植物生命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将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第一批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有下表19种132种产品。并规定从2003年8月1日起,对列入目录的相关产品未通过产品认证和未加“CCC”认证将不得出厂、进口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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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
序号 | 产品类别 |
01 | 电线电缆 |
02 |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
03 | 低压电器 |
04 | 小功率电动机 |
05 | 电动工具 |
06 | 电焊机 |
07 |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
08 | 音视频设备 |
09 | 信息技术设备 |
10 | 照明设备 |
11 | 电信终端设备 |
12 | 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 |
13 | 机动车辆轮胎 |
14 | 安全玻璃 |
15 | 农机产品 |
16 | 乳胶制品 |
17 | 医疗机械产品 |
18 | 消防产品 |
19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
电磁兼容检测和认证是“CCC”认证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为适应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了解电磁兼容国内外标准,提高电子工程技术人员的电磁兼容设计技术和水平,我们推出了这一实验板块,意在与电子工程师交流有关电气设备电磁兼容设计经验。标准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委。
部分资料转载自‘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E分会’和‘中国标准出版社’编写的《电磁兼容国家标准汇编》一书,供读者查阅。
我们列举了电子变压器EMC(电磁兼容)测量时的几个指标,引用的标准为欧洲的电磁兼容标准EN61047。目的是起抛砖引玉作用,热诚欢迎有诚之士加入我们的讨论。
欢迎阁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对您的光临表示欢迎。
电磁兼容指的是电气设备同一电磁环境中共存的一种特性,即要求在同一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正常工作而不能相互干扰,达到兼容目的,更一般地说,要求工作中的电气设备对环境的电磁干扰值和抗干扰能力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某电气设备则会对其他正常工作的电气设备造成干扰或者不能在正常允许的电磁环境中正常工作。这是一门新的学科,现在研究的课题不仅限于电气设备间的相互兼容问题,进一步探讨电气设备的的电磁干扰对人和生物的危害,因此也称为“环境电磁学”。
电磁兼容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发达的西方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对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指标进行强制性的规定,即电气设备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方可投放市场,类似于安规认证一样,需取得认证合格证后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早几年前,我国的电气产品没有对电磁兼容指标作出具体的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尚在制定中,而改革开放的沿海地区许多厂商生产的产品需销往海外,国内的产品研制人员许多还没有电磁兼容这一理念,许多产品在设计和开发阶段完全没有考虑到电磁兼容这一问题,更不了解国外(特别是欧洲国家)的电磁兼容相关的标准,使得研发的产品不能通过国外强制性的电磁兼容测试,自然不能投放到国外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电磁兼容测试在数年前还是一片空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更没有价格昂贵的电磁兼容测量设备,许多厂家需花很大的代价把产品送到境外去测试,如不能通过还得送回来修改设计方案,再测试再修改,走了很多的弯路,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更浪费了宝贵的时间,甚至错过了许多商机。可见电磁兼容这一新兴的学科对电气产品的重要性。
由于我国缺乏相应的电磁兼容的法律法规,同时缺乏必需的测量实验设备,一些国外厂家就钻了这一空子,为了降低产品成本,将一些电磁兼容性能不合格的产品投放到我国市场,造成一些产品在真实的电磁环境中工作不稳定,性能下降,甚至出现故障导致无法使用,使我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样的教训是深刻的。
随着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发达的沿海地区许多产品需投放到海外市场,我国政府也关注到了电磁兼容这一课题的重要性,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相应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电磁兼容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从多种渠道推动国内电磁兼容检测和研究工作,为我国的的电磁兼容认证和检测提供了依据。现在这一新兴领域方兴未艾,许多电气产品生产厂家聘请国内国外知名机构和专家到国内讲学,组织了各种各样的培训活动,让产品的研发人员认识和领会了电磁兼容这一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这一技术的实施。
同时,我国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各地方重要的产品检测和检验机构设置电磁兼容测量设备和实验室,为我国的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测试提供了测试手段和条件,规范了国内外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使我国的电磁兼容这一领域逐步与国际接轨。
另外,电磁兼容测试设备价格昂贵,以前的设备基本上都从国外进口,许多生产厂商为了占领国外市场,投巨资组建自己的电磁兼容测试实验室,为自己研制的产品提供测试条件和手段。同时,电磁兼容测试设备相当昂贵,一些国内厂家也看到了电磁兼容测试设备这一商机,纷纷投入高技术力量研制自己的测试测量设备,象深圳的数家公司已经研制成功多种电磁兼容检测设备,并投放国内外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欢欣鼓舞的是,我国政府也准备实施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进行电磁兼容强制性认证工作,规范我国电气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逐步缩短我国这一技术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使在我国销售的国外产品电磁兼容性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也使我国的电气产品真正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电磁兼容概念
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bility,简称EMC)的定义如下两种:
[1]. IEC60050(161)(IEC--Internal Electronic COmmittee即国际电工委员会)《电磁兼容术语》对电磁兼容的定义为:“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的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2]. 电磁兼容是研究在有限的空间,有限的时间,有限的频谱资源条件下,各种用电设备(分系统、系统,更广义的还包括生物体)可以共存并不致引起降级的一门学科。”
注释:
从以上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电磁兼容都设计到了电磁环境这一概念,实际上,电磁环境是由空间、时间和频谱三关要素组成,所有需要解决的电磁兼容问题都脱离不了这三个要素。
定义中提到的“电磁骚扰”,在1990年IEC60050(161)以前的标准和文献中一般都称为电磁干扰。IEC60050(161)发布后,将骚扰(Disturbance)和干扰(Interference)的概念区分开来。电磁骚扰仅仅是指电磁现象,即指客观存在的一种物理现象。而电磁干扰是由电磁骚扰引起的后果。降级有时并不一定被使用者察觉,但也应视为性能降低。
电磁现象包括所有的频率,除包括无线电频率(从10kHz开始向上)之外,还包括所有的低频(包括直流)电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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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概念》这部分内容转载自邱炎和肖雳主编的《电磁兼容标准与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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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相关网站 |
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 |
电磁兼容信息网 |
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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