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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概念
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bility,简称EMC)的定义如下两种:
[1].IEC60050(161)(IEC--Internal Electronic COmmittee即国际电工委员会)《电磁兼容术语》对电磁兼容的定义为:“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的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2].电磁兼容是研究在有限的空间,有限的时间,有限的频谱资源条件下,各种用电设备(分系统、系统,更广义的还包括生物体)可以共存并不致引起降级的一门学科。”
注释:
从以上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电磁兼容都设计到了电磁环境这一概念,实际上,电磁环境是由空间、时间和频谱三关要素组成,所有需要解决的电磁兼容问题都脱离不了这三个要素。
定义中提到的“电磁骚扰”,在1990年IEC60050(161)以前的标准和文献中一般都称为电磁干扰。IEC60050(161)发布后,将骚扰(Disturbance)和干扰(Interference)的概念区分开来。电磁骚扰仅仅是指电磁现象,即指客观存在的一种物理现象。而电磁干扰是由电磁骚扰引起的后果。降级有时并不一定被使用者察觉,但也应视为性能降低。
电磁现象包括所有的频率,除包括无线电频率(从10kHz开始向上)之外,还包括所有的低频(包括直流)电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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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概念》这部分内容转载自邱炎和肖雳主编的《电磁兼容标准与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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